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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地图怎么画
黑龙江省地图怎么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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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地图怎么画

用手画出大致轮廓、涂上颜色。1、搜索黑龙江的地图,依照地图在纸上画出黑龙江的大致轮廓。2、用绿色彩笔把黑龙江地图涂上颜色即可。 黑龙江省,简称“黑”,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哈尔滨市,地处中国东北部,北、东部与俄罗斯隔江相望,西部与内蒙古自治区相邻,南部与吉林省接壤,是中国最北端及最东端的省级行政区。 介于东经121°11′—135°05′,北纬43°26′—53°33′之间,辖区总面积47.3万平方千米,居全国第6位。边境线长2981.26千米。黑龙江省共辖12个地级市、1个地区行署。截至2022年末,黑龙江省常住总人口3099万人。 黑龙江地貌特征为“五山一水一草三分田”。地势大致呈西北、北部和东南部高,东北、西南部低,由山地、台地、平原和水面构成;地跨黑龙江、乌苏里江、松花江、绥芬河四大水系,属温带季风气候。黑龙江省位于东北亚区域腹地。 是亚洲与太平洋地区陆路通往俄罗斯和欧洲大陆的重要通道,中国沿边开放的重要窗口。黑龙江历史代表文化为“东北文化”。 2022年,黑龙江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5901.0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3609.9亿元,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4648.9亿元,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7642.2亿元。三次产业结构为22.7:29.2:48.1。 春秋战国 先秦时期,肃慎、东胡、秽貊、汉人的部分先民,就已定居在黑龙江地区。并开始与中原王朝建立了具有隶属性质的贡纳关系并逐渐成为中华民族的重要组成部分。

黑龙江在中国地图上什么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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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在中国地图上什么位置

黑龙江省位于中国东北部。黑龙江省,简称“黑”,省会哈尔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黑龙江省位于中国东北部,北、东部与俄罗斯隔江相望,西部与内蒙古相邻,南部与吉林省接壤,是中国最北端以及陆地最东端的省级行政区。由于其位于东北亚区域腹地,因此其是亚洲与太平洋地区陆路通往俄罗斯和欧洲大陆的重要通道,是中国沿边开放的重要窗口,现已成为中国对俄罗斯及其他独联体国家开放的前沿。地势大致是西北、北部和东南部高,东北、西南部低,主要由山地、台地、平原和水面构成。黑龙江边境线长2981.26千米。属寒温带与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

黑龙江省的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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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的地理位置?

1、位置境域 黑龙江省是中国位置最北、最东,纬度最高,经度最东的省份,西起121°11′E,东至135°05′E,南起43°26′N,北至53°33′N,东西跨14个经度,南北跨10个纬度,2个热量带。 东西跨14个经度,3个湿润区。面积47.3万平方千米(含加格达奇区和松岭区)。北部和东部与俄罗斯相邻,边境线长3045千米。 是亚洲与太平洋地区陆路通往俄罗斯远东和欧洲大陆的重要通道,西部与南部分别与内蒙古和吉林省相邻,东部近日本海。 2、地形地貌 黑龙江省地貌特征为“五山一水一草三分田”。地势大致是西北、北部和东南部高,东北、西南部低,主要由山地、台地、平原和水面构成。 西北部为东北—西南走向的大兴安岭山地,北部为西北—东南走向的小兴安岭山地,东南部为东北—西南走向的张广才岭、老爷岭、完达山脉。 兴安山地与东部山地的山前为台地,东北部为三江平原(包括兴凯湖平原),西部是松嫩平原。黑龙江省山地海拔高度大多在300—1000米之间,面积约占全省总面积的58%。 台地海拔高度在200—350米之间,面积约占全省总面积的14%;平原海拔高度在50—200米之间,面积约占全省总面积的28%。 3、气候特征 黑龙江省属于寒温带与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全省从南向北,依温度指标可分为中温带和寒温带。从东向西,依干燥度指标可分为湿润区、半湿润区和半干旱区。 全省气候的主要特征是春季低温干旱,夏季温热多雨,秋季易涝早霜,冬季寒冷漫长,无霜期短,气候地域性差异大。 黑龙江省的降水表现出明显的季风性特征。夏季受东南季风的影响,降水充沛,冬季在干冷西北风控制下,干燥少雨。 4、水文概况 黑龙江省境内江河湖泊众多,有黑龙江、乌苏里江、松花江、绥芬河四大水系,流域面积50平方千米及以上河流2881条,总长度为9.21万千米。 黑龙江省境内有兴凯湖、镜泊湖、五大连池等众多湖泊。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千米及以上湖泊253个,其中:淡水湖241个,咸水湖12个,水面总面积3037平方千米(不含跨国界湖泊境外面积)。 扩展资料: 一、水资源 黑龙江省地处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和绥芬河四大水系组成的黑龙江流域,主要河流有松花江、嫩江、乌苏里江、牡丹江、呼兰河、蚂蚁河、海浪河、呼玛河、额木尔河、讷谟尔河、 汤旺河、拉林河、乌斯浑河、乌裕尔河等;主要湖泊有兴凯湖、镜泊湖、连环湖和五大连池4处较大湖泊及星罗棋布的泡沼。 黑龙江省流域面积在50平方千米以上的河流有1918条,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为686亿立方米,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量为297.44亿立方米。 扣除两者之间重复计算量173.14亿立方米,全省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为810.3亿立方米,人均水量2160立方米,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黑龙江省年平均径流深为132.4毫米,折合水量为602.24亿立方米。全省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为171.59亿立方米,山丘区地下水资源量为119.51亿立方米,山丘区与平原区重复计算量为11.85亿立方米,全省地下水资源量为279.25亿立方米。 地下水资源与地表水资源重复计算量为125.69亿立方米,全省水资源总量为727.93亿立方米。全省总用水量为286.23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用水量171.82亿立方米,地下水用水量114.41亿立方米。 新中国成立前,黑龙江省仅有一座镜泊湖水电站。至1999年,有大小电站电厂近200个,装机总容量近千万兆瓦。水电发电量达14亿兆瓦小时。 二、土地资源 黑龙江省土地总面积为47.3万平方千米(含加格达奇和松岭区),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4.9%。农用地面积3950.2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83.5%。 建设用地148.4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3.1%。未利用地615.5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13.01%。农用耕地1187.1万公顷,占农用地的30%。 园地6万公顷,占0.2%;林地2440.3万公顷,占61.8%;牧草地222.4万公顷,占5.6%;其他农用地94.5万公顷,占2.4%。 建设用地中的居民点及工矿用地115.8万公顷,占78%;交通运输用地11.8万公顷,占7.9%;水利设施用地20.8万公顷,占14.1%。未利用地458.4万公顷,占72.7%。 其他未利用地172.54万公顷,占27.3%。全省耕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等面积有所增加,林地、园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未利用地、其他土地面积有所减少。 全省大于25度的陡坡耕地有1.9万公顷,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0.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人均耕地面积0.416公顷(合6.24亩/人),高于全国人均耕地水平。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黑龙江